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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3418003552123011/202208-00116 组配分类: 专项规划
发布机构: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主题分类: 卫生健康 / 公民 / 通知
标题: 关于印发池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的通知 文号: 池卫健〔2022〕73号
成文日期: 2022-08-03 发布日期: 2022-08-03
废止日期:
关于印发池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8-03 15:47 来源:池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浏览次数: 字体:[ ]

池卫健〔202273


各县、区人民政府,江南新兴产业集中区、九华山风景区、开发区管委会,市直有关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池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池州市卫生健康委  池州市发展改革委

202283

池州市“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

为加快推进健康池州建设,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服务体系,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健康服务需求,根据《安徽省“十四五”卫生健康规划》《池州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关于贯彻“健康安徽2030”规划纲要的实施意见》,结合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规划背景

(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时期,在市委市政府坚强领导下,健康池州建设扎实推进,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更加完善,疾病防治能力不断增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取得重大战略成果。

居民健康水平持续提升。人均预期寿命达到78岁,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分别从2015 年的3.54‰、5.02‰下降至2020年的2.99‰、3.66‰,孕产妇死亡率为0,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23%,主要健康指标好于全省平均水平。

健康脱贫取得决定性成果。实施贫困人口“三保障一兜底一补充”综合医保政策,全市贫困住院患者医疗费用个人平均自付比例控制在15%以内,慢病门诊医疗费用实际平均补偿比例达95%。大病专项救治病种扩大至34种,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规范开展,实现应治尽治、应签尽签。消除11个村医、17个村卫生室“空白点”,全面实现基本医疗有保障。

综合医改持续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取得阶段性成效,医改政策体系基本建立,机制逐步完善,县域医共体实现县区全覆盖,紧密型城市、城乡医联体取得突破,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在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面推开。在全省率先实施“两取消一简化”措施,落实公立医院用人自主权,简化“周转池”编制使用程序。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按病种付费病种达到358种,执行按病种付费县区占比达100%。肺结核患者治疗门诊按定额结算、住院按病种付费的支付方式作为特色经验在全省推广。综合监管制度更加有力,实施不良执业记分制等六项监管制度,将市级99项权力纳入“最多跑一次”清单。

公共卫生服务稳步推进。出台《关于加强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1+7”体系文件。启动传染病医疗救治体系建设,5家疾控中心均建成二级生物实验室。创成1个省级慢性病防治示范区,全面完成国家、省重点传染病监测任务。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取得丰硕成果,血吸虫病达到传播阻断标准,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提前一年实现消除疟疾目标,碘缺乏病持续处于消除状态。以乡镇为单位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保持90%以上,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达标率100%5岁以下儿童乙肝发生率1.03/10万。全面实施严重精神障碍患者诊疗管理项目,建立起严重精神障碍防治体系。

医疗服务水平逐步提升。“1+4+N”医疗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市级医院示范引领作用持续发挥,市人民医院建成胸痛、卒中、创伤等五大中心,远程会诊、病理、影像三大中心上线运行,成功获批国家级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基地,普外科入选省医疗卫生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市第三人民医院建成运营、市妇女儿童医院建设加快,有效填补我市部分专科医院空白。县级医院医疗服务能力提升工程扎实推进,市第二人民医院、青阳县人民医院、东至县人民医院、东至县中医医院等积极创建三级医院。社会办医稳步发展,非公医疗机构增至26家。基层医疗机构综合实力逐年增强,全市乡镇卫生院和村卫生室标准化建设实现“双达标”。每千人口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注册护士数均超过《安徽省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2016-2020)》目标要求,“15分钟城市健康服务圈、30分钟乡村健康服务圈”基本形成。

“互联网+医疗健康”建设成效明显。基本建成市全民健康信息平台,实现医疗卫生信息共享、互联互通。世行贷款医改促进远程心电项目建成运行。“智医助理”、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两卡制”实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全覆盖,智联网医院上线运行。二级以上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均达3级以上。

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取得新进展。出台《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具体举措任务清单》,中医药服务基层医疗机构全覆盖。贵池区创成县级全国基层中医药工作先进单位。建设全国基层名老中医药专家传承工作室3家,省名中医工作室1家,省基层名中医工作室2家。青阳县实验小学、贵池区池口小学被确定为安徽省中医药文化宣传教育基地建设单位。

重点人群健康服务水平不断提高。母婴安全五项制度有效落实,建成市县两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救治网络。涵盖婚前、孕前、孕期、新生儿各阶段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初步构建。“全面两孩”政策顺利实施,出生人口性别比保持正常水平,开展多种形式的婴幼儿照护服务试点,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各项奖励扶助制度和优惠政策。持续推进老龄事业健康发展,整市建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区,创成省级医养结合示范单位14家。职业病防治体系不断健全,尘肺病防治攻坚行动扎实开展,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水平持续提升,重点职业病监测工作覆盖全市。

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不断加强。出台《中共池州市委 池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完善行业党建工作体制机制,成立市卫生健康行业党建工作指导委员会、市社会办医行业党委。公立医院党委领导下的院长负责制全面落实。行业党风廉政建设纵深推进,出台《市卫生健康委进一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若干要求》《关于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有关措施》。发挥党建引领作用,实施“领航”计划、创建“星级”支部。聘请行风监督员,实施优化行风“五大专项整治”行动,改善医疗服务,提升群众就医获得感和满意度。

(二)发展机遇

“十四五”时期,健康池州建设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

卫生健康事业进入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鲜明提出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的理念,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以全民健康托举全面小康。为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的健康需求,将持续完善和发展卫生健康事业,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健康中国建设”重大任务,扎实推进新发展阶段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重大战略实施为卫生健康事业发展带来重大机遇。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发展,为引进优质医疗资源、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带来重大机遇;巩固拓展健康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夯实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基础、增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带来重大机遇;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为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推进医养结合发展带来重大机遇。加快健康产业发展已成为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的新增长极。

新冠肺炎疫情对卫生健康事业发展提出更高要求。为有效应对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各级党委政府把联防联控、群防群控的防控经验,转化为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卫生健康工作常态化治理手段。公共卫生体系建设将全面加强,公共卫生领域补齐短板弱项,医防深度融合发展,预防是最经济、最有效的健康策略理念将深入人心。

(三)发展挑战

高质量发展压力进一步加大。城乡、区域间医疗资源分布不均,优质资源下沉机制尚需完善;专科医院发展不充分,无市级中医医院,口腔、皮肤、肿瘤、临终关怀等专科医院空白。整体急救水平较低,院前院内急救衔接不畅,急救设施配备不足,县(区)急救分中心管理水平不高,急救站点设置不足、标准化建设亟待加强。省级重点专科数量少,急诊急救、精神、儿童、麻醉、感染性疾病、重症医学等学科能力不足。基层医疗卫生机构35岁以下在岗人员占比28.8%、空编率22.5%,专业人员不足、老化严重、综合服务能力不强,常见病、多发病诊疗能力薄弱。中医药人才短缺、中医药服务能力不足等问题十分突出。

养老育幼压力进一步加大。2020年末,我市已经进入中度老龄化阶段,60岁及以上人口占总人口的22.02%,高出全国3.29个百分点,高出全省3.22个百分点。同时,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仍处于起步阶段,还面临不少困难和问题。“一老一小”健康多元化需求对卫生健康事业改革发展提出新要求。

风险防范压力进一步加大。突发急性传染病防控任务十分艰巨,公共卫生体系仍存在不少短板弱项。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任务繁重,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信息系统“碎片化”严重,公共卫生专业人才匮乏,医防融合机制建设尚未起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贯彻新时期卫生健康工作方针,以健康池州建设为引领,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深化改革为动力,以强化基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为重点,紧紧围绕加快推进长三角更高质量一体化发展,聚焦影响池州人民健康的重大疾病和突出问题,注重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方位干预健康影响因素,全面构建重大疾病防控体系,完善重大疫情防控体制机制,健全公共卫生应急管理体系。加快推动卫生健康理念和服务方式从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形成有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生态环境和社会环境,延长预期寿命和健康寿命,让居民享有更高水平的健康服务,为经济强、百姓富、生态美的现代化“三优池州”建设夯实健康基础。

(二)基本原则

1.以人为本,创新发展。坚持把人民健康放在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将健康融入所有政策。以健康需求为导向,深化体制机制改革,优化要素配置和服务供给,补齐发展短板,创新服务模式,推动卫生健康事业高质量发展。

2.党政主导,共建共享。充分发挥党统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强化政府作为提供卫生健康服务的主导责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强化“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使每一位社会成员都成为关注健康、促进健康的行动者。

3.预防为主,健康促进。强化大健康理念,全面推进发展方式由以治病为中心向以人民健康为中心转变。深入开展全民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覆盖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全面维护和促进居民健康。

4.均衡布局,提质扩容。加快优质医疗卫生资源扩容和区域均衡布局,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完善医疗卫生服务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充分发挥中医在“治未病”、慢性病诊疗和康复领域的作用。

5.健全机制,深化改革。加强卫生健康人才队伍建设,强化卫生健康信息化支撑作用。推进医疗保障、医疗服务、药品供应、公共卫生、监管体制综合改革,推动医保、医药、医疗“三医”联动。

(三)发展目标

1.总体目标

对标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引进优质医疗卫生资源和先进管理理念,全面夯实医疗服务、公共卫生服务、工作体制机制三个基础;做优市人民医院、做强县级医院、做活乡镇卫生院、做稳村卫生室,打造“1+4+N”医疗服务体系;聚焦疾病预防控制、重大疫情防控救治、公共卫生应急处置、应急物资保障、医防融合发展,构建强大的公共卫生体系;大力发展中医药,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建立完善结构合理的医疗健康养老产业体系;着力加强卫生健康行业党的建设,推进医药卫生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2025年,与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卫生健康体系更加完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巩固,重大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显著提升,中医药特色优势和作用进一步发挥,健康医疗养老产业加快发展,人人享有公平可及、系统连续、优质高效的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生育水平适度提高,人民身心健康素质明显提高。

2035年,卫生健康体系基本实现现代化,基本医疗卫生制度更加完善,强大公共卫生体系和整合型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全面建立,中医药传承创新和健康医疗养老产业发展取得显著成效,人民身心健康素质达到新水平,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面普及,生育水平更加适度,人均预期寿命和健康预期寿命持续提高,健康公平基本实现。

2.主要指标

人均期望寿命、婴儿死亡率、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和孕产妇死亡率等主要健康指标优于全省平均水平,每千人口拥有床位数、执业(助理)医师数等主要资源指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

“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主要指标

类别

序号

指标

2020

2025年目标

属性

健康

水平

1

人均预期寿命(岁)

78

79

预期性

2

健康预期寿命(岁)

---

同比例提高

预期性

3

孕产妇死亡率(/10万)

0

13

预期性

4

婴儿死亡率(‰)

2.99

5

预期性

5

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

3.66

6

预期性

6

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

11.1

15

预期性

健康

生活

7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26.2

27

预期性

8

15岁以上人群吸烟率(%

22.6

控制在20%以内

预期性

9

省级卫生县城数(个)

0

1

预期性

健康

服务

10

每千人口执业(助理)医师数(人)

2.82

3.2

预期性

11

每千人口注册护士数(人)

3.05

3.8

预期性

12

每千人口药师(士)数(人)

0.32

0.54

预期性

13

每万人口全科医师数(人)

3.29

4

约束性

14

每万人口公共卫生人员数(人)

5.25

8.3

预期性

15

孕产妇系统管理率和3岁以下儿童系统管理率(%

91.8691.77

92

预期性

16

以乡(镇、街道)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

>90

>90

约束性

17

严重精神障碍规范管理率(%

85.51

90

约束性

18

每千人口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个)

0.65

4.6

预期性

19

儿童青少年总体近视率(%

52.64

持续降低

约束性

20

二级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置老年医学科比例(%

10

80

预期性

健康保障

21

个人卫生支出占卫生总费用的比重(%

27左右

26左右

约束性

健康产业

22

健康医疗养老产业总营收(亿元)

80

160

预期性

三、主要任务

(一)全方位干预健康问题

深入开展健康池州行动,完善重大疾病防控体系,提升全民健康素养水平。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健康融入所有政策。

1.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进一步完善健康促进与教育体系,深入开展健康素养促进行动,到2025年建成不少于300人健康科普专家库。构建全媒体健康科普知识发布和传播机制。探索建立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的绩效考核机制。逐步推进全域“健康县区”及医院、学校、社区、机关、企业等“健康场所”建设,把健康教育纳入学前、学校和在职教育全过程,普及全民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倡导健康生活方式,引导公民自觉养成戴口罩、勤洗手、用公筷、保持社交距离、拒食野生动物的良好习惯。全面推进“三减三健”专项行动,实施国民营养计划和合理膳食行动,健全居民营养监测制度。开展控烟限酒行动,大力推进无烟环境建设,控制酒精过度使用。

2.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健全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社会参与的爱国卫生工作机制;创新工作方式方法,推动从环境卫生治理向全面社会健康管理转变。加强城乡公共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和基础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农村“厕所革命”及生活垃圾、污水治理,科学开展病媒生物防制。到2025年,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覆盖率达30%,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逐步提升。全面开展健康城市建设,把全生命周期健康管理理念贯穿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全过程、各环节。全面推进健康细胞建设,加快培育一批健康村镇、健康社区、健康单位(企业)、健康学校、健康家庭。

3.防控重大传染病、寄生虫病和地方病

进一步完善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机制,强化监测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建设,落实精准防控措施,持续推进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积极实施以传染源控制、急性血吸虫病感染防控为主的血吸虫病防治策略,加大艾滋病易感人群行为干预、哨点监测及“知情不拒绝”检测等工作力度,全面落实结核病分级诊疗和综合防治服务模式试点确定的政策及耐药结核病防治、学校结核病疫情防控等措施。加强流感、手足口、人感染高致病性禽流感、出血热等重点传染病及城乡居民饮用水水质、食品安全风险、食源性疾病监测,巩固提高病毒性肺炎、疟疾、碘缺乏病防控成效。完善炭疽、布鲁氏菌病等人畜共患病和蜱虫、羌虫等虫媒病监测体系,提高新发和输入性寄生虫病的鉴别发现能力。持续推进预防接种门诊规范化建设,完善预防接种异常反应补偿机制。到2025年,全市达到血吸虫病消除标准,艾滋病、结核病疫情持续保持低流行水平,疟疾、碘缺乏病保持消除状态。

4.强化慢性病综合防治和伤害干预

进一步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全民参与”慢性病综合防治机制,大力推进慢性病综合防治示范区创建,到2025年,20%县(区)创成国家级慢病示范区,所有县(区)创成省级慢病示范区。加强学生常见病和健康影响因素监测与干预,做好肿瘤登记及全人群死因、慢性病与营养、伤害等监测工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逐步提供血糖血脂检测、口腔预防保健和大便隐血检测等服务,实施35岁以上人群首诊测血压,将肺功能检查纳入40岁及以上人群常规体检。实施癌症早诊早治项目,推广重点癌症筛查适宜技术,扩大机会性筛查覆盖面。试点开展“三高”(高血压、糖尿病、血脂异常)共管,实施居民心血管病、脑卒中高危人群筛查项目,探索多学科联合防治心脑血管疾病筛查、干预、管理模式。推进县级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逐步建立慢性病和健康管理中心,构建各市县医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互联互通的慢性病和健康管理网络。到2025年,实现全人群、全生命周期的慢性病健康管理,重大慢性病过早死亡率≤15%,总体癌症5年生存率提高10%

5.完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

完善以市第三人民医院(市精神卫生中心)为龙头、县区人民医院精神科为枢纽、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网底,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和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为补充的心理健康和精神卫生服务体系。推进市第三人民医院、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及县(区)人民医院精神科规范化建设,提高常见精神障碍规范化诊疗能力。推动社会心理服务重心向基层下移,推进基层社会心理服务平台建设。建立“全人群、多部门、综合化”的心理应急干预机制,落实精神卫生综合管理措施。

6.加强职业健康保护

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统筹协调作用,构建用人单位负责、行政机关监管、行业组织自律、职工积极参与、社会共治监督及分级分类监管长效机制。实施职业健康保护行动,加强长三角区域职业健康合作。加强日常监管执法,深化重点行业领域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统筹资源,建立以疾控机构为主体的职业病防治技术支撑体系,加强职业健康技术服务机构事中事后监管,提高职业病救治康复保障能力。加强职业病危害监测评价,有效开展职业健康信息化工作。推进健康企业和中小微型企业职业健康帮扶机制建设,改善工作场所劳动条件。加强职业健康宣教培训,提高职业健康素养。到2025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合格率达85%以上。

专栏1  健康池州行动工程

健康池州推进机制建设工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健康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开展健康池州建设工作考核。建立健康影响评估制度,推动相关系统评估经济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法规及重大工程项目对健康的影响。

卫生城市创建行动。到2025年底,创成国家卫生城市,国家卫生县覆盖率达30%,国家卫生乡镇覆盖率逐步提升。

健康教育体系建设工程。到2025年,省级健康县(区)比例不低于60%,二级以上医院中健康医院比例不低于50%

精神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市第三人民医院建设三期工程,贵池区、东至县人民医院设置有病房的精神科,鼓励社会办精神专科医院。

(二)构建强大公共卫生体系

以改革完善体制机制为引领,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医疗救治及传染病疫情防控能力建设,推进监测预警响应信息平台等信息化工程,高水平构建公共卫生体系。

1.改革完善疾病预防控制体系

进一步优化市疾控中心资源配置,推动市疾控中心异地重建项目,积极实施市疾控中心达标建设和能力提升工程,完善专业设备、业务与应急车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配置。优化县区疾病预防控制资源,将县区疾控中心与血防站进行机构整合,构建“大疾控”,推进县区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实验室检测能力。支持疾控机构积极拓展与其职能相关的技术服务内容,有偿提供实验室检验检测、社会化培训等公共卫生社会化服务,满足社会对公共卫生服务的需求。进一步完善绩效考核体系,优化绩效分配方案,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调动公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积极性。建立健全医疗与疾控机构间人员通、信息通、资源通和监督监管相互制约机制,强化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技术指导、人员培训、督导评价等职能;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设置公共卫生科,对公立医院承担的公共卫生任务,按规定落实补助政策,将公共卫生职责、履行方式、相关公共卫生知识培训纳入临床医生的入职教育和继续教育体系。加强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职责,每个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至少配备1名专职公共卫生医师。落实国家、省制定的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编制政策,优化市、县区疾控中心内设科室和工作岗位设置;科学核定疾病预防控制机构的绩效工资总量和水平,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公益一类保障、二类绩效管理”政策,市、县(区)财政保障同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所需人员、公用业务、奖励性绩效等经费。

2.构建重大疫情救治体系

市、县(区)人民医院建成传染病独立院区,逐步建设市及县域传染病救治基地。推进市、县级公共卫生临床中心建设,推动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建设可转换病区。全面加强县域感染、呼吸、重症、麻醉、急救及医学影像、临床检验等相关学科建设。加强无偿献血工作,保障重大疫情期间医疗机构临床用血充足和安全。持续增强核酸检测能力,推动核酸检测实验室定期参加室间质评,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