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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由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根据工作开展、年度统计数据编制而成。本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99号,电话:0566-2024013,邮编:247100)。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一是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做好意见征集、意见反馈、草案和政策解读,2023年,我办主动公开行政规范性文件17件、政策解读率100%。二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围绕助力经济发展、为社会公众服务等重点,发布重要政务活动信息。三是强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设立“招商引资招才引智”特色专题1个,设置“池”久满意营商环境等14个版块,提升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集成性和互动性。四是抓好基础信息公开。聚焦十项暖民心行动等专题,邀请11位市直部门负责同志做客在线访谈栏目向公众解读政策。注重“一网两微”平台内容建设,做好机构职能、决策部署落实等信息发布,持续提升平台影响力。
(二)依申请公开。围绕满足群众和企业对政府信息个性化公开需求,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2023年,我办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22件,当年办结22件;其中,行政复议1件,未发生政府信息公开相关的行政诉讼案件。加强档案管理,保证依申请归档资料和证据链完整。针对复杂疑难申请事项,加强与市司法局等会商,做到答复依法准确。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发布的审核审查。按照“谁发布谁负责、谁审核谁负责”原则,建立常态化审核机制。会同市司法局等单位,对市直已经发布的历年文件开展再审核及时分类处置。二是加强政策信息整合。收录政府规章、规范性文件等,整合政策解读、政策兑现等功能,便于企业群众查阅。三是抓好公开文件分类。按照文件类型、发布机构等内容,筛选设置营商环境、项目管理、减税降费等类别,提高政策文件的易获取性。四是抓好基础工作。修订《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做好法定主动公开内容目录调整和信息发布工作。完善依申请公开答复书模板,职责界定更加明晰,确保信息发布准确权威。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加强“一网两微”日常运行维护,完善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全面提升我市政府网站和政务新媒体整体建设服务水平。2023年,池州市政府发布、微博微信共发布信息3415条(微信1605条),编发《政府公报》4期,提供电子版下载服务,方便公众获取。
(五)监督保障。将政务公开工作纳入年度市政府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定期召开工作调度推进会议,落实政务公开各项重点任务。加强日常测评监管,印发工作提示单,通报工作情况,开展实地督导检查,提升我市政务公开工作整体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0
4
17
18
547
第二十条第(五)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第二十条第(六)项
行政处罚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收到和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22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6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