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结合我局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统计数据撰写。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为2019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报告的电子版可在池州市人民政府网站下载。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池州市贵池区清风东路101号12楼, 邮编:247000,电话:0566-2088810,传真:0566-2088380)。
一、总体情况
2019年,市管局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市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19年政务公开重点工作任务分工的通知》(池政公办〔2019〕10号)等要求,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政务公开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狠抓各项工作落实,政务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提升。
(一)主动公开情况。市管局围绕重点领域,加大主动公开力度,依照《安徽省政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基本目录规范(2019年版)》要求,结合工作实际,设置“政策法规、重大决策预公开、规划计划、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建议提案办理、机构领导、机构设置、人事信息、财政资金、精准脱贫、应急管理、公共服务清单、中介服务清单、招标采购、新闻发布、政策解读、回应关切、监督保障、政府网站年度报表”等19项二级目录。2019年,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100余条,基本实现机关事务管理工作全覆盖。
1.《条例》第二十条第(一)项: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公开情况。
我局本年度无行政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发布,未产生此类信息。
2.《条例》第二十条第(二)项:机构领导及机构设置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机构领导类信息12条,其中领导简介4条、领导活动8条;机构设置类信息4条,其中机构简介3条、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3条,包含了机构职能、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以及局领导姓名、职务、重要活动等信息。
3.《条例》第二十条第(三)项:规划计划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规划计划类信息9条,其中年度工作计划4条、年度工作总结4条、其他信息1条。
4.《条例》第二十条第(四)项至第(六)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信息;办理行政许可和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本行政机关认为具有一定社会影响的行政处罚决定公开情况。
我局无此类职能,未产生此类信息。
5.《条例》第二十条第(七)项:财政预算、决算信息公开情况。
本年度公开2019年度部门预算情况说明、2018年度部门决算情况、2019年度“三公”经费预算、2018年度 “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以及专项资金和部门项目等财政资金信息7条。
6.《条例》第二十条第(八)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其依据、标准。
我局无行政事业性收费职能,未产生此类信息。
7.《条例》第二十条第(九)项: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目录、标准及实施公开情况。
2019年,根据市财政部门预算安排和年度公车更新购置计划,我局分三批采购了10辆公务用车(含2辆新能源汽车),采购项目各项信息已全部及时公开。
8.《条例》第二十条第(十)项至第(十三)项: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等内容公开情况。
我局无此类职能,未产生此类信息。
9.《条例》第二十条第(十四)项:公务员招考公开情况。
本年度,我单位未招录公务员,二级机构市车管中心(事业单位)招录1名工作人员,招录相关信息已在人事信息栏目发布。
10.《条例》第二十条第(十五)项: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其他政府信息。
2019年,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有关规定要求,结合机关事务工作职能,我局不断加强对机关党建、公务用车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办公用房管理、文明创建活动等重点领域工作信息公开,并推动公开工作向纵深开展,进一步建立与县区机关事务部门公开渠道,对县区机关事务工作动态进行总结归纳,并纳入公开范围。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2019年,市管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无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被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我局对政务公开工作高度重视,形成了一把手负责、分管副局长主抓、局办公室牵头、专人落实的政务公开工作机制,做到工作分解到位、责任落实到人,政务公开工作有序推进。局党组年初专门召开会议,对政务公开工作落实、相关制度制定等政务公开工作进行研究部署,着力推动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四)公开平台建设。为贯彻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在市政务公开办的指导下,我局比对《池州市非重点部门主动公开目录事项标准》,扎实做好政务公开平台新旧系统目录调整和转移,对公开内容进行了细化,共设二级目录19项,对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工作管理等机关事务工作进行主动公开,广泛听取社会意见,及时做出回应,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力推进决策公开,提高决策的透明度。
(五)监督保障。
1.进一步紧密结合机关事务工作,突出重点,坚持把一年中热点、难点问题进行公开。针对公开内容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
2.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宣传贯彻工作。《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新修订后,我局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学习,准确掌握《条例》内涵要义,扎实推动《条例》贯彻落实。一是完善信息公开内容审核审查机制,规范政务公开工作开展;二是及时修订信息公开指南,发布依申请公开流程图,做好信息公开指引工作;三是抓好评估问题整改,确保信息公开内容规范合理;四是做好政务公开考核工作,按照市政务公开办要求,加大资料收集整理力度,强化主动公开,确保政务公开考核工作顺利开展。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 |||
信息内容 | 本年新制作数量 | 本年新公开数量 | 对外公开总数量 |
规章 | 0 | 0 | 0 |
规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五)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许可 | 0 | 0 | 0 |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六)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处理决定数量 |
行政处罚 | 0 | 0 | 0 |
行政强制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八)项 | |||
信息内容 | 上一年项目数量 | 本年增减 | |
行政事业性收费 | 0 | 0 | 0 |
第二十条第(九)项 | |||
信息内容 | 采购项目数量 | 采购总金额 | |
政府集中采购 | 3 | 177.75万元 |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 申请人情况 | ||||||||
自然 人 | 法人或其他组织 | 合计 | |||||||
商业 企业 | 科研 机构 | 社会公 益组织 | 法律服 务机构 | 其他 |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一)予以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 不予 公开 | 1.属于国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 无法 提供 |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 (五) 不予 处理 |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 0 | 0 | 0 | 0 | 0 | 0 | 0 | ||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六)其他处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
(七)总计 | 0 | 0 | 0 | 0 | 0 | 0 | 0 | ||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 行政诉讼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 复议后起诉 |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结果维持 | 结果纠正 | 其他结果 | 尚未审结 | 总计 |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存在以下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的形式还不够丰富,虽然部分工作采用了图表的方式进行公开,但内容还不够生动简明;二是政务公开的时间不够及时,还存在公开滞后的现象。
为进一步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落实落细,结合当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问题,我们将着力做好改进工作:一是以机关事务工作为重点,丰富政务公开内容,规范地做好政务公开工作。对职工群众关注度高的重大决定事项等认真做好解读工作;以政务公开带动办事公开,大力推进政务公开与电子政务相结合,满足职工群众通过不同载体、不同形式对机关事务工作的知情权、表达权与监督权。二是以贯彻落实《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为抓手,加大政务公开力度。积极利用信息化手段,规范政务公开形式和载体,丰富政务公开内容和内涵,拓宽政务公开范围和渠道,加大政务公开深度和广度,重点推进公务用车管理、办公用房管理、公共机构节能管理工作和职工群众关注度高的事项公开。三是以服务干部职工为目的,加强政务公开基础性工作。根据《条例》和《机关事务管理条例》要求,加强公开舆论宣传,提高职工群众对政务公开的知晓率和参与度,完善公开机制,建立健全公开制度,落实公开措施,做好公开保障,确保政务公开工作有力有序有效的推进落实。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池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2020年1月17日
主办单位:池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承办单位:池州市数据资源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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