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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召开
金庆丰主持

阅读次数: 作者:记者钱雪梅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11-01 08: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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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金庆丰主持召开市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朱鸿、程国清、李用林、王家莹,秘书长王枞红及常委会委员出席会议。副市长李军、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徐艳阳、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勇,市监察委员会负责同志等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会议强调,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安徽重要讲话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政治任务,与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及省委、市委全会精神相结合,与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相结合,扎实做好各项工作,以履职实效推动池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认为该条例经多轮修改完善,充分吸纳了各方面意见,集中了大家的智慧,已经成熟,表决予以通过,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做好实施的准备工作,确保法规批准后及时宣传实施。
  会议审议、表决了《关于修改〈池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的决定》,提请省人大常委会审查批准。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做好修改内容宣传阐释,加强法规实施,持续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会议审议了《池州市九华黄精发展促进条例(草案)》。会议要求法制委会同有关方面充分研究吸纳,继续广泛征求意见,深入论证修改,提请下一次常委会会议审议。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金融企业国有资产管理情况专项报告,审议了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推进国资国企改革,着力解决突出问题,提高国有金融企业运营效率,持续提升服务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质效。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专项报告。会议指出,加强人大对政府债务管理情况的监督是党中央交给人大的一项重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的一项具体举措。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加强对专项债项目的管理,提升债务资金使用绩效,统筹推动高质量发展与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常委会有关机构要提升审查监督质效,持续做好对政府债务全过程、全口径审查监督工作。
  会议听取审议了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促进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强调,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加快推进乡村全面振兴。
  会议开展了市人民政府工作人员述职,表决通过了有关任免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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