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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民同心 与时代同行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的70年实践综述

阅读次数: 作者:通讯员 汪秀祥 记者 邓柱 信息来源:池州日报 发布时间:2024-09-15 0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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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中国实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们党领导人民在人类政治制度史上的伟大创造,是中国人民翻身作主、掌握自己命运的必然选择!
  今年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70周年。70年来特别是改革开放40多年来,在推动国家发展、人民幸福、民族复兴的历程中,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展现出巨大的政治优势和组织功效,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巨大的优越性。我们党通过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发挥各国家机关职能作用,调动人民群众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集中力量办大事,不断战胜前进道路上各种世所罕见的艰难险阻,我国各民族长期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我国社会长期保持和谐稳定。70年的实践充分证明,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体现社会主义国家性质、保证人民当家作主、保障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好制度。
  伴随着历史的脚步,池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01年1月隆重召开,大会正式选举产生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3年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大地生根发芽,焕发勃勃生机,谱写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生动的池州实践。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切实把党的全面领导贯彻到人大依法履职全过程各方面,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民主法治建设作出了重要贡献。
  栉风沐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大地深深扎根
  穿越漫长的时光隧道,回望来时路——
  新中国成立以来,池州经历了“两撤三建”的特殊历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也走过了一段不平凡的发展历程。
  1949年5月,池州专区成立。根据《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规定,当时各县(特指贵池、东至、石台、青阳)以各界人民代表会议代行人民代表大会职权。1954年以后,各县先后召开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标志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各县正式建立。贵池县、青阳县分别于1954年11月、7月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59年5月,东流、至德两县合并为东至县。1961年9月,在延续东流、至德两县人民代表大会历史届次的基础上,召开了东至县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1965年7月,国务院批准设立石台县。1966年3月,石台县召开了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
  1966年以后,由于受“文化大革命”影响,各县均未召开人民代表大会。1981年至1982年,各县先后恢复召开人民代表大会,始设县人大常委会为人民代表大会常设机构。
  1988年6月,恢复设立池州地区。同年12月,中共池州地委人大工作办公室正式设立。1993年7月,中共池州地委人大工作办公室升格为池州地区人大联络委员会。1996年4月,省人大常委会决定:池州地区人大联络委员会改为省人大常委会池州地区工作委员会,作为省人大常委会在池州地区设立的工作机构,对省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时光流转,步履不停。2000年6月,国务院批复同意撤销池州地区,成立池州市。2001年1月5日至9日,池州市第一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召开。至此,我市人大工作掀开了崭新一页。
  履职尽责,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优势和功效
  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从诞生的那一天起,就迸发出蓬勃向上的力量,推动着池州的发展和进步,留下了一串串闪光的足迹……
  23年来,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积极顺应时代发展要求,充分发挥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人事任免等职能作用,勇于担当、主动作为,彰显了独特的制度优势和功效。
  坚持正确依法有效监督,切实增强监督实效。让我们把时间的指针回拨——2001年3月,刚刚成立的池州市一届人大常委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有力震慑了制假售假行为,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执法检查,也是人大监督工作的“首单”。
  2001年8月至12月,市一届人大常委会组织部分市人大代表,历时四个多月对市公安局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和市工商局市场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进一步规范了公安、工商部门的执法行为,在社会上产生了积极影响。这是池州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工作评议。
  2011年10月,市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召开联组会议,对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进行专题询问,加快了全市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的步伐。这是市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专题询问。
  …………
  这一个个首次,开启了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序幕。2001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共听取审议工作报告417项,开展执法检查60项,开展工作评议39次,开展专题询问13次。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正确监督、有效监督、依法监督,寓支持于监督之中,不断创新监督方式,突出监督重点,加大监督力度,务求监督实效,有力地促进了依法行政、公正司法。
  发展是第一要务。历届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对经济工作的监督,根据不同的经济形势及时调整监督的重点。尤其是近年来,听取审议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安徽自贸试验区池州联动创新区建设、推进“双碳”工作等专项报告,开展半导体基地建设、八大新兴产业双招双引、产业基金等专题调研和拥江发展集中视察,聚焦改善营商环境等方面开展专题询问和执法检查,对重大项目和政府投资项目实施情况持续开展全覆盖跟踪督查,督促政府全力推进产业强市不断取得新进展。
  农业稳,则大局稳。一直以来,农业农村工作是广大代表关注的热点,也是每年代表议案建议的焦点,更是市人大常委会监督工作的重点,综合采取多种监督方式,助推政府不断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农业产业,积极推进脱贫攻坚,着力促进乡村振兴。
  加强对“一老一小”等事关民生工作的监督,持续加大监督力度,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加强对司法工作的监督,不断提升审判检察工作的质效,切实维护公平正义;加强对生态环保工作的监督,严格落实听审环保工作年度专项报告制度,广泛动员代表参与环保监督工作,推动池州生态环境持续向好……
  23年来,只要是事关池州高质量发展和群众反映强烈的事项,市人大常委会都紧抓不放、持续发力,力求做到督有成效。风光如画的清溪河、碧波荡漾的平天湖、环境幽雅的湿地森林公园……不仅见证了池州人大监督工作的力度和成效,也见证了池州人大真抓实干、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
  突出“小快灵”立法,充分彰显立法的引领保障作用。2015年5月21日,安徽省第十二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正式作出决定:包括池州在内的6个设区的城市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可以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环境保护、历史文化保护等方面的事项制定地方性法规。2016年1月9日,池州市三届人大五次会议表决通过了《池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程序规定》,标志着池州“首法”诞生。从此,池州的法治建设翻开了新的篇章。
  8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构建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格局,不断完善立法工作机制,以“小切口”“小快灵”方式推进立法,注重急用先行,优先安排改革发展急需、群众热切期盼事项进入立法程序,通过立法固化成熟做法,系统研究谋划解决问题的办法举措,引领、规范、保障、推动经济社会发展。8年来先后出台了13部立得住、有特色、真管用的“民生良法”,其中有多部法规开创了地方立法的先河。比如,2019年出台的《池州市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条例》实现了全国海绵城市建设和管理领域地方立法零的突破,获2020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提名;2022年出台的《池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规范我省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工作提供了可复制、可推广的“池州经验”,成功入选2022年度“安徽省十大法治事件”;今年1月1日正式实施的《池州市旅游垃圾管理办法》是全国首部专门就旅游垃圾管理出台的地方性法规,将极大提升池州旅游景区的品质,推进池州旅游业高质量发展,为全省提供了一个“小快灵”立法的典范…… 

强化基层立法联系点建设,让基层“金点子”搭上立法“直通车”;发动代表小组深入到群众中,广泛征求基层和群众对法规草案的意见建议;将法规草案征求意见座谈会开到群众家门口,听取群众原汁原味的想法……市人大常委会在立法过程中深入贯彻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努力做到让每一部法规都装满民意。不久的将来,《池州市农村供水条例》《池州市九华黄精发展促进条例》等一部部事关民生的法规还将接续出台,池州市人大常委会将继续以法治的力量守护人民的利益,推动事业的发展。
  依法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和人事任免权。从2001年第一次作出“关于批准《市人民政府关于撤地设市后市区两级事权划分工作情况报告》的决议”,23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坚持抓重点、议大事、求实效,着眼各个时期经济社会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根本性、长远性的重大问题,抓住事关市委重大决策部署、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心关注的重要事项,依法作出决议、决定136项。
  三届市人大常委会三次作出关于加强法院执行工作的决议,持续有效推动法院解决“执行难”;连续三届督促政府落实人民代表大会决定,高质量建成“池州城市客厅”——主城区湿地森林公园;创新作出“生态检察”决定,推动以“检察蓝”守护“池州蓝”……这一件件决议决定的有效落实,成就了池州人大历史上的一段段佳话。
  人事任免权是国家权力机关的一项重要职能。23年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坚持党管干部与人大依法任免有机统一,坚决贯彻市委的意图,严格落实任前法律知识考试、任中作供职报告、任后开展向宪法宣誓等程序。加强干部任后监督,常态化开展人大常委会任命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述职制度,并开展满意度测评,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切实增强宗旨意识、宪法法律意识和主动接受人大监督意识,有效保障了国家机关的正常运行。
  植根人民,用心谱写全过程人民民主在池州的生动实践
  “江山就是人民,人民就是江山。”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之所以具有强大生命力和显著优越性,关键在于它深深植根于人民之中。23年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始终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全力支持代表依法履职,充分发挥代表作用,充分发挥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实现全过程人民民主中的重要制度载体作用。
  建立健全“双联系”制度。人大工作的主体是代表、基础在代表、成效看代表。市人大常委会自成立那天起,就始终保持同人大代表的密切联系。从2009年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走访基层人大代表制度,到2018年建立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人大代表、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双联系”制度;从广泛邀请人大代表参加人大履职活动,到建立列席常委会会议代表座谈会常态化机制;从人大常委会联系走访人大代表,到推动其他有关国家机关全覆盖建立联系走访人大代表机制,人大常委会和“一府一委两院”联系走访人大代表的机制日益健全、意识日益增强、形式日益灵活、效果日益提升,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得到充分尊重,政治荣誉感更加凸显。
  积极构建代表履职平台。始终加强代表小组规范化建设,推动代表混编履职,充分发挥代表小组的履职阵地作用;在全省率先探索实施代表专业小组建设,充分发挥代表的专业作用,为常委会履职提供专业参考;全覆盖建设乡镇、街道人大代表工作站和村级人大代表联络站,畅通人大代表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升级改造代表履职网络服务平台,实现省、市、县、乡一体化,以信息化促进代表履职高效化、便捷化、精准化。
  为代表履职提供保障。从一届开展一次代表培训到每年举办一次代表履职培训班,从每年开展代表工作两项评选表彰活动增加到开展四项评选表彰活动,每届市人大常委会在提升代表素质和能力、增强代表履职意识和动力方面不遗余力。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不断健全吸纳民意、汇集民智工作机制,持续深入开展“关注民生提建议、五级代表在行动”工作,在行动中创新打造“党建+代表”工作模式,通过强化党建引领,促进代表充分履行职责、发挥表率作用。持续强化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推动解决了一大批群众牵肠挂肚的民生大事和天天有感的关键小事。
  如今,在池州农村和城市社区,“有事找代表,遇事靠代表”逐渐成为民意表达新常态,“群众有呼声,代表有回声”逐渐成为民生呼应新局面,人大代表已逐渐成为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的一支不可替代的重要力量!
  固本培元,努力打造“四个机关”
  “打铁还需自身硬。”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历届市人大常委会十分注重加强自身建设。23年来,市委先后5次召开全市人大工作会议,出台专门文件,推动解决常委会自身建设特别是组织建设中的一些实际问题。经过23年的发展建设,市人大专委会逐步健全到9个。市人大常委会内设机构增加到9个工作机构、2个办事机构。自一届以来,制度建设便贯穿人大自身建设始终,先后制定完善了市人大常委会议事规则、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专题询问办法等一批规范自身履职行权的规范性文件,逐步建立起了一套符合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职能定位和工作特点、充满生机活力的制度机制。
  2021年中央人大工作会议以来,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紧紧围绕打造让党放心、让人民满意的政治机关、国家权力机关、工作机关、代表机关的目标要求,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高依法履职能力和水平。坚持强化理论武装,严格落实常委会党组“第一议题”学习制度,积极营造机关学习氛围,夯实理论根基,提高业务能力;坚持加强机关党建工作,以创品牌促提升,以党建带群建,促进党建群建和人大履职深度融合;坚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通过采取一人多岗、驻村挂职、读书分享等措施,加大对年轻干部的培养使用力度;坚持改进工作作风,突出“干”字当头,“实”字为先,“效”字为要,以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落实。机关各项工作齐头并进,综合考核连续多年在全市名列前茅。
  人大工作最坚实的支撑在基层,最生动的实践也在基层。一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始终注重加大对基层人大尤其是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指导。坚持每届举办一次乡镇、街道人大负责同志履职培训班,召开乡镇街道人大工作推进会,出台关于加强乡镇街道人大工作的意见,制定乡镇街道人大工作事项清单,开展乡镇人大预算监督培训,不断推进乡镇街道人大建设和履职规范化。2020年以来,市人大常委会指导贵池区人大常委会积极创新思路、推行建立“街道居民议事会制度”,拓宽了基层群众有序参与政治的渠道,丰富了全过程人民民主的城市治理实践。
  历尽天华成此景,人间万事出艰辛。从探索完善、创新发展,到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市人大及其常委会23年的履职实践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在池州70年实践征程中一段非常重要的历程,为推动池州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的制度保障。这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的科学指引,在于中共池州市委的正确领导,在于历届市人大代表的共襄盛举,在于市“一府一委两院”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
  历史照亮未来,征程未有穷期。肩负人民的重托,站在新的历史起点,池州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继续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坚持好、完善好、运行好,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池州篇章贡献人大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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