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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一季度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2-04-27 08: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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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季度,全市消费品市场运行总体平稳,石油类大宗商品支撑有力,吃穿用类商品增长较快,线上消费拉动作用持续显现。但3月份以来,国内疫情多点散发,居民出行和消费活动明显减少,对消费市场冲击较大。

一、消费市场运行特点

(一)市场销售保持增长,3月当月受疫情冲击较大。一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27.3亿元,同比增长2.4%,增速居全省第11位。其中,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30.4亿元,同比增长8.2%,居全省第7位。3月当月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速由正转负,同比下降0.3%,比2月份回落4.9个百分点。


2022年一季度全省各市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及增幅

 

 

单位:万元、%

地市

总量

增幅

排名

全省

55169718.0

3.7

——

滁州

3874953.7

7.9

1

阜阳

5650051.0

7.8

2

淮南

2211845.1

7.5

3

六安

3049224.7

7.1

4

芜湖

5097174.5

6.9

5

宿州

3273212.3

6.4

6

宣城

1859292.7

4.9

7

安庆

3272180.7

4.1

8

黄山

1354106.8

3.8

9

马鞍山

2253288.3

2.6

10

池州

1272891.5

2.4

11

合肥

13118921.1

0.6

12

亳州

3173055.8

0.0

13

淮北

1349531.5

-0.2

14

蚌埠

3373835.1

-1.3

15

铜陵

986153.2

-1.4

16

(二)城乡市场同步发展,商品零售快于餐饮收入增速。一季度,全市城镇市场消费品零售额100.7亿元,同比增长2.4%,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79.1%。乡村市场消费品零售额26.6亿元,同比增长2.6%,占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比重为20.9%。

从消费形态看,一季度,全市实现商品零售109.3亿元,同比增长2.5%。实现餐饮收入18.0亿元,同比增长1.9%,商品零售增速快于餐饮收入0.6个百分点,餐饮市场恢复较慢。

(三)线上消费带动作用明显,升级类消费增长较快。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中开展网上零售单位52户,比去年同期增加8户,通过公共网络实现商品零售额2.1亿元,同比增长31.6%,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的比重由去年同期的5.3%提高到6.8%,拉动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1.9个百分点。

一季度,限额以上单位金银珠宝类、体育及娱乐用品类、书报杂志类、通讯器材类同比分别增长48.8%、20.4%、9.8%和22.7%,增速分别比限额以上单位商品零售额高40.6、12.2、1.6、和14.5个百分点,升级类消费需求持续释放。

(四)吃穿用类商品销售增势较好,石油类大宗商品支撑有力。一季度,吃穿用类商品实现零售额28.8亿元,同比增长9.0%。其中,粮油食品类增长7.3%,服装、鞋帽、针纺织品类增长15.0%,日用品类增长10.7%。

一季度,限额以上石油及制品类商品实现零售额9.9亿元,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由去年同期的29.8%提高到32.5%,同比增长21.1%,拉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增长6.1个百分点。

二、需关注的几点问题

(一)住宿餐饮业受疫情影响较大。受疫情影响,限额以上住宿业、餐饮业3月当月营业额分别下降66.6%、16.7%,比2月份回落106.3、30.4个百分点。全市161户限额以上住宿餐饮业单位中有80户3月当月营业额下降,比上月增加49户。

(二)汽车类零售额增速回落较多。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汽车类零售额同比增长1.9%,比1-2月份回落10.5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低0.4个百分点。其中3月当月汽车类零售额下降20.0%,比2月份降幅加深18.8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低16.6个百分点。汽车类零售额下降主要因素有两个:一是汽车库存不足;二是疫情影响下,居民消费信心不断减弱。

(三)大型超市销售持续低迷。受疫情影响,居民外出减少,消费方式逐渐由线下转为线上,大型超市销售持续下降。一季度,全市限额以上大型超市零售业销售额同比下降3.8%,比1-2月份回落4.2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低0.7个百分点。其中3月当月大型超市零售业销售额下降18.6%,比2月份降幅加深8.4个百分点,比全省增幅低12.4个百分点。

三、促进当前消费品市场发展的几点建议

(一)从消费者入手,刺激消费需求。一方面要想方设法提高居民收入,稳定就业岗位,老百姓有钱赚,才敢花钱消费。同时做好经营场所、设施设备、从业人员的卫生防疫工作,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引导广大市民外出就餐、游、购、娱,促进市场活跃。

(二)从市场主体入手,助力渡过难关。受疫情影响,商贸单位存在客流量减少、货品积压,物流运输、防控投入、租金成本增加等困难,部分住宿餐饮单位处于停业或半营业状态。相关部门应针对不同行业、不同规模的市场主体,研究制定不同的帮扶措施,对冲击较大行业进行精准帮扶,助力商贸单位渡过难关。

(三)发挥政策效应,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加快落实国家及省、市政府针对当前疫情推出的举措,充分发挥政策效应。鼓励商贸单位运用网络销售平台、直播、无接触送货上门等销售方式,形成线上线下相互促进的销售新模式,聚焦培育新的消费增长点,激发消费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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