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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前三季度池州消费市场运行情况简析

阅读次数: 信息来源:市统计局 发布时间:2020-12-30 1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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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新冠肺炎疫情对消费市场带来较大冲击,但随着国内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以及各项促消费政策的推动,消费潜力逐步释放,市场活跃度不断提升,消费市场持续回暖。

一、消费市场运行情况

(一)消费市场持续好转,降幅逐步收窄。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290.3亿元,同比下降1.4%,降幅比上半年和一季度分别收窄3.1和10.2个百分点。分季度看,一季度受疫情影响, 社消零总额同比下降11.6%;二季度随着疫情影响逐渐减弱,消费市场企稳回升,社消零总额增速由负转正,同比增长3.2%;三季度消费需求不断释放,市场回暖速度加快,社消零总额同比增长5.1%,分别比二季度和一季度提高1.9和16.7个百分点。

(二) 城乡市场稳定复苏,降幅同步收窄。在一系列助企纾困和消费刺激政策措施的促进下,城乡市场复苏步伐加快。前三季度,全市城镇消费品零售额225.7亿元,同比下降1.4%;乡村消费品零售额64.6亿元,同比下降1.1%。城乡市场零售额降幅均比上半年收窄3.1个百分点,乡村零售额增速高于城镇0.3个百分点。

(三)批发零售业持续回升,住宿餐饮业有所改善。随着复商复市进程加快,批发和零售业销售持续回升,零售业销售额增速年内首次实现正增长,住宿和餐饮业经营情况有所改善,降幅明显收窄。前三季度,全市批发和零售业销售额同比分别增长9.7%和1.3%,较上半年分别提升2.5和3.7个百分点;住宿和餐饮业营业额同比分别下降17.3%和8.6%,降幅较上半年分别收窄10.8和7.3个百分点。

(四)网上商品零售保持较快增长,传统零售业态加快恢复。疫情催生网络消费较快增长,线上消费持续升温。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企业实现网上商品零售额3.1亿元,同比增长21%,增速比上半年加快4.7个百分点;网上商品零售额占限额以上消费品零售额比重为4.3%,同比提高1.1个百分点。

实体店铺零售明显改善。随着居民生活秩序逐步恢复,居民外出活动明显增多,实体店客流显著提升,传统零售业态商品销售加快好转。前三季度,限额以上超市、专业店和专卖店商品零售额同比增长7.4%、1.5%和4.3%,继续保持正增长;百货店商品零售额降幅比上半年收窄1.6个百分点。

(五)商品零售额增速继续加快,多数商品销售明显改善。前三季度,全市商品零售额251.8亿元,同比下降0.9%,降幅比上半年收窄2.7个百分点。在限额以上单位21个商品类别中,11类商品零售额实现同比正增长,其中建筑及装潢材料类、电子出版物及音像制品类商品零售额实现两位数增长。粮油食品类和汽车类零售额分别增长9.3%和2.7%,分别拉动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长0.9和0.5个百分点,拉动点数比上半年分别提高0.3和1.4个百分点。

二、需关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

目前消费市场虽呈持续回暖态势,但影响消费品市场的内外不稳定因素仍然存在,传统业态发展仍然面临重重压力,当前我市占比较大的石油和汽车等重要商品增长空间有限,住宿餐饮业全面恢复有待时日,居民消费需求更加趋于理性,后疫情时期也面临着一定的问题需要关注。

(一)消费市场恢复慢于全省平均水平。虽然消费市场逐月回暖,但是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仍有较大差距。前三季度,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降幅大于全省0.9个百分点,其中,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下降1.1%,而全省从8月份开始累计限额以上零售额已实现正增长,1-9月全省限额以上零售额同比增长1.4%,我市落后于全省2.5个百分点。

(二)限额以上商贸单位经营困难。因受新冠疫情影响,很多商贸企业虽然在二季度随着疫情的缓解而逐渐恢复经营,但经营状况仍不容乐观。前三季度,全市488户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住宿餐饮单位中,有220户零售额下降,下降面达45.1%,下降面比上年同期扩大26.4个百分点。根据全市商贸企业三季度经营情况调查问卷数据显示,近七成的企业经营情况达到正常水平的80%,20.6%的企业达到正常水平的50%-80%,仅6.3%的企业超过正常经营水平。

(三)权重商品销售持续低迷。目前在全市限额以上消费市场中石油和汽车类占比高达53.1%。受国际原油价格下调和疫情防控影响,成品油市场整体呈现低迷态势,石油制品类商品零售额仍处于负增长区间。而汽车消费市场趋于饱和,加之去年“国五”清库存影响,汽车类商品销售始终处于低位运行的态势。两类商品的支撑作用大幅削弱,消费市场缺乏持续性增长所需的有力支撑因素,增长基础不够牢固。前三季度,全市限额以上石油制品类零售额下降0.5%,比上年同期回落13.6个百分点;汽车类零售额增长2.7%,与上年同期持平,两类商品合计下拉全市限额以上零售额增速4.1个百分点。

(四)住宿餐饮业消费恢复不足。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一些聚集性、接触性的消费活动仍然受到制约,跨省旅游团、省外散客数量少, 近郊游、城市周边游成为主流,宅家做饭、外卖点餐成为习惯,对住宿餐饮业影响较大,客流量远未恢复到疫情前,回归常态仍需一定时间。前三季度,全市旅游总收入、接待游客量、入境游客分别下降22.8%、23.8%、96.5%,旅游业对住宿餐饮业的拉动作用大幅减退。全市限额以上住宿业营业额同比下降19.1%,低于去年同期28.5个百分点;餐饮业营业额同比下降12.3%,低于去年同期20.4个百分点。

三、几点建议

目前,随着一系列助企纾困和刺激消费政策的发力,居民消费已有很大程度恢复,但境外疫情仍在快速蔓延,消费市场发展仍面临诸多不确定因素,消费需求端完全复苏尚需时日,建议采取更为积极有力的政策举措,促进消费释放和扩张。

(一)抓好达限企业入库工作,增强消费后劲。目前商贸企业和个体户年度申报入库工作已经开始,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限额以上商贸单位入库工作,抓住11、12月份两次年度申报入库时机,认真对商贸单位进行摸排调查,对于前期达到限额以上标准而未入库的商贸单位,督促指导其完善申报资料及时入库,切实做到应统尽统,进一步优化限额以上单位商品结构,为消费品市场持续增长提供有力支撑。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激发市场活力。一要继续落实好减税降费政策,降低企业的税收负担,增加就业岗位,增强企业活力;切实有效地对重点行业、骨干企业进行指导帮扶,确保各项纾困措施直接惠及市场主体,助推企业早日走出困境。二要鼓励出台相关消费补贴政策,通过发放消费券、折扣券、举办购物节等促销活动,促进消费回补和潜力释放。三要持续开展消费扶贫专项行动,深入推进城乡商品高效配送,优化提升城乡消费载体。

(三)鼓励新兴业态发展,集聚发展新动能。一是开辟新兴销售渠道,推动传统贸易企业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大力发展智慧商店、网上菜场、网红带货等新业态新模式,开展农产品、食品、日用品等线上销售。二是推动传统消费创新升级,发展智能家具、智能洁具、智能厨具等新型家用信息产品,推动绿色、环保、智能消费,为传统商品增添“新元素”,拓展消费新增长点,推动相关产业快速发展。

( 四)大力促进节假日消费,释放消费潜力。一是完善节假日制度,落实带薪休假制度,针对年前消费旺季,充分利用“双11”、“双12”购物消费节,扩大节假日消费,持续激发消费内生动力。二要抓住长三角高质量一体化发展的机遇,充分利用我市旅游优势资源, 增强旅游消费对内需的拉动作用,推动住宿、餐饮、交通、购物等相关产业蓬勃发展,为疫情过后消费品市场的全面复苏奠定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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