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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市长信箱

关于回池后,原本的异地公积金及医保处理

留言

您好,请问 回到池州之后,在杭州的公积金和医保,可以转移到池州嘛

留言类型: 咨询 留言时间:2024-01-23 11:59
回复

尊敬的网友:

    您好!

    您通过市长信箱咨询:异地公积金及医保转移相关问题。石台县政府和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高度重视,立即安排相关业务科室办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人民银行、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85)文件规定:“缴存职工与单位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的,先办理个人账户封存。账户封存期间,在异地开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稳定缴存半年以上的,办理异地转移接续手续”。待您在池州市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并缴存满半年后,可自行通过“全国住房公积金公共服务”微信小程序线上办理转移接续业务。

    1月23日,石台县医疗保障局工作人员与您电话沟通,外地医保转移回石台需先在石台县参加职工医保,再将杭州职工医保参保凭证提供给石台县新浪体育nba中心一楼医保窗口,窗口工作人员会将您的外地医保关系转移至石台县。

    经办人员均与您电话联系,您对办理结果表示满意。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若有不清楚的地方,可与经办人联系,联系人:石玲玲(石台县医保局)、徐亦奇(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联系方式:0566-2591722、3220297。


承办单位:石台县政府,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回复时间:2024-01-24 09: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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