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推动特殊教育普惠发展,进一步提升特殊教育质量,特制定《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
一、征集时间:自2025年4月14日至2025年5月14日止。
二、公众可通过以下方式提出意见建议:
(一)网站留言:此页面“我要留言”版块进行留言。
(二)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1083479557@qq.com。
(三)信函邮寄至:池州市贵池区石城大道广电大厦,邮编:247100,联系人:陈荣 联系电话:0566-2317866。
附件1.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
附件2.关于《国家特殊教育改革实验区实施方案(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