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池州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2月23日。
二、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建议名单
编号 | 建筑名称 | 所在位置 | 建筑面积 (平方米) | 建筑年代 |
1 | 实业厅 | 石门高村 | 约920 | 中华民国 |
2 | 高世民老宅 | 石门高村 | 约127 | 明 |
3 | 高小英老宅 | 石门高村 | 约86 | 清末民国 |
4 | 振赢学堂 | 石门高村 | 约161 | 清 |
5 | 高仕楼 | 诸湖姜村 | 约120 | 清 |
6 | 清代商铺 | 诸湖姜村 | 约30 | 清 |
7 | 怀亲桥 | 诸湖姜村 | 约60 | 明 |
8 | 迎璋桥 | 诸湖姜村 | 约60 | 明 |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czk3301@163.com)或邮寄(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16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传真(传真电话:2030187)的形式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2033301。
特此公告。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5日
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2019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