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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面向社会公众征求历史建筑意见建议的公告

来源: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开始时间:2019-12-16 08:10 结束时间:2019-12-23 17:27 状态:已经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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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池州市历史建筑的保护管理,根据《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安徽省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安徽省历史建筑普查与认定技术导则》技术规范。结合我市实际,池州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起草的《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社会各界意见。

一、征求意见的时间

2019年12月16日-12月23日。

二、池州市第二批历史建筑名录建议名单

编号

建筑名称

所在位置

建筑面积

(平方米)

建筑年代

1

实业厅

石门高村

约920

中华民国

2

高世民老宅

石门高村

约127

3

高小英老宅

石门高村

约86

清末民国

4

振赢学堂

石门高村

约161

5

高仕楼

诸湖姜村

约120

6

清代商铺

诸湖姜村

约30

7

怀亲桥

诸湖姜村

约60

8

迎璋桥

诸湖姜村

约60

三、公众反馈意见的途径

公众可将意见、建议通过电子邮件(czk3301@163.com)或邮寄(池州市长江南路红森大厦B座16楼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或传真(传真电话:2030187)的形式反馈,并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以便作进一步联系。

四、联系部门及方式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联系人:杨先生,联系电话:2033301。

特此公告。

 

 

 

                         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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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果反馈

2019年12月16日至12月23日,在市政府网站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网站公开征求意见,公告期内未收到反馈意见。

2019年1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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